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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113-BYHY项目后勤区等拆建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111号)

粤标定复函2024111


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113-BYHY项目后勤区等拆建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3月8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的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合同协议书第二条约定措施费包干,不因施工条件、工程规模变化而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包括新增局部排烟系统工程,取消外立面与屋面工程、拆除工程两项单位工程等。新增局部排烟系统工程已按合同措施费包干条款约定未调整措施费,并签订了补充协议。现双方对是否调整取消、新增工程和设计变更部分的措施费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措施项目费包干范围是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范围的全部工程,对于取消施工的两项单位工程应扣除对应的措施费。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招标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措施方案已发生调整,原合同措施费包干条款不再适用,则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调整项目措施费用。

我站认为,合同约定措施项目费包干是基于招标阶段承包人所能预见且所能承担的风险范围进行的费用包干,不能视为发包人免责条款。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因建设方案调整需要取消两项单位工程以及发包人批准实施的设计变更,属于工程变更情形,由此导致措施项目发生实质性变化的,相关措施费用应予调整。若所取消项目引起承包人损失的,<span yes';font-family:仿宋_gb2312;color:rgb(0,0,0);="" mso-ansi-font-style:normal;font-size:21px;mso-font-kerning:0;"=""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承包人可以就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另外,双方已就新增局部排烟系统工程的价款调整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了相应措施费用的处理,则应按补充协议执行。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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