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赣深高铁博罗北站配套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119号)粤标定复函〔2024〕119号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惠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惠州市赣深高铁博罗北站配套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5月19日签订的工程总承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惠州市博罗县,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博罗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惠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站前大道排水工程中Y-3~Y-8雨水管道、W47~W40污水管道设计图纸为顶管施工,根据地勘资料显示顶管部分地段为风化泥质粉砂岩层局部夹中风化岩块,县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书中顶管清单中的顶管入岩增加费按中风化岩计入综合单价中。现竣工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顶管是否计取入岩增加费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顶管部分的强风化泥质粉砂岩参照旋挖桩,按《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规定不作入岩计算,故应扣除顶管清单中的入岩增加费。承包人认为,顶管施工机械与旋挖桩基的施工机械不同,根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D.5.2管道铺设说明“管道、方(拱)管涵顶进是按一般非岩层综合各类土质考虑”,顶管穿越地质为风化泥质粉砂岩层局部夹中风化岩块,应按中风化岩计算入岩增加费。且合同专用条款17.5.2约定“综合单价按县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中的单价”,故结算时顶管综合单价不应调整。 我站认为,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17.5.2条工程竣工结算方式约定“工程项目包括变更工程项目的结算单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按实际发生工程量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价,综合单价按县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中的单价”,本工程预算县财政局已审定且经发承包人确认,即顶管综合单价已经发承包双方认可,且本工程地质条件情况未发生变化,故顶管结算单价应按经县财政局审定的综合单价执行。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