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20-83193925 、83195679

关于佛山市东马智造园D、E、F区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5号

粤标定复函〔2025〕15号


佛山市东马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佛山市东马智造园D、E、F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0月20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佛山市东马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 关于预算包干费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采用定额下浮率投标报价,合同约定部分预算包干费的内容在相应综合单价中考虑或投标中考虑,发承包双方就预算包干费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已包括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预算包干内容不计算,超出范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但本工程没有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费内容,故不作费用考虑。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有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费内容,应计算该费用并明确取费的基数。

我站认为,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根据来函资料,我站无法判断是否发生相应预算包干费内容,请发承包双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厘清事实。施工中如有发生《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预算包干费所含内容的,应结合合同约定在综合单价或措施费项目或其他项目费中计算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计算标准由发承包双方商定。

二、 关于外脚手架使用费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21.2条约定,外脚手架使用时间以符合合同工期的实际使用,超出合同工期的不计算且脚手架使用费已在措施费中包干,不再另行计算。施工时发生了工程延误,发承包双方对外脚手架延期使用费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工期延误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21.2条约定,外脚手架延期使用费不予计算。承包人认为,工程延误是由于发包人资金不足原因造成的,应按实际搭设到拆除时间计算外脚手架使用费。

我站认为,根据来函资料,我站无法判断工期延误的原因和责任,请发承包双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厘清事实和责任。如工期延误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21.2条约定执行;如工期延误属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导致超过合同工期的外脚手架使用费用增加的,承包人可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进行索赔计算。

三、关于不锈钢楼梯栏杆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楼梯栏杆经工程联系函明确,扶手及栏杆均为不锈钢材质,发承包双方对不锈钢楼梯栏杆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不锈钢栏杆计价应套用定额A1-16-108不锈钢栏杆制安子目,并对相关材料的消耗量进行调整。承包人认为,不锈钢栏杆计价时应分开扶手和栏杆分别套用A1-16-137不锈钢扶手和A1-16-108不锈钢栏杆制安定额子目计量计价。

我站认为,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11期)“栏杆(除注明外)、栏板定额均不含扶手制作安装所增加的费用”和定额A.1.16其他装饰工程章说明第三、2条规定,本工程不锈钢栏杆应执行定额动态调整的规定,按扶手和栏杆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当设计栏杆的主材规格和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其他不变。

四、关于土方回填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设计要求土方回填采用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少于0.94,2021年10月14日关于支付节点争议问题处理事宜的会议记录显示,土方造价差异第3点回填土方费用:无回填土方压实要求。发承包双方对土方回填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依据会议记录,土方回填无压实要求,且实际施工中没有依据或资料证明已做压实回填,故应按松填计价。承包人认为,会议记录为对数中存在的争议记录,其结论栏意见“同意按以上条款执行合同规则”为发包人单方面的行为,非承包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无双方盖章。本工程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压实施工,应按回填土夯实子目计价。

我站认为,根据上传资料及发承包双方见面会了解的情况本工程已通过联合验收,应视为承包人已按图纸要求完成土方压实施工,计价时应按回填土夯实的相关子目计算。

五、 关于钢桩尖与管桩连接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设计要求采用预制管桩基础,发承包双方对钢桩尖与管桩连接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钢桩尖与管桩连接的工作已经含在“A1-3-42钢桩尖制安”定额子目中,不应另行计算安装费用。承包人认为,钢桩尖与管桩连接的工作不含在钢桩尖制安子目中,应单独记取安装费用。

我站认为,《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A1-3-42钢桩尖制安”子目已包含了钢桩尖与管桩的连接费用,不应另行计算安装费用。

六、关于土方外运与消纳费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21.2.(32)点约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拆除及垃圾外运费用(如有:除基坑内支撑拆除项目外),已在措施费综合考虑”,发承包双方对于土方外运与消纳费是否含在措施费内包干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土方外运与消纳的费用已在措施费中综合考虑,不另计算。承包人认为,土方工程不属于合同专用条款21.2.(32)中约定的建筑垃圾,应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外运费用,运距按实际运距计算,消纳费按佛山2019补充定额说明的市场指导价25元/m³计算。

我站认为,土方工程涉及的土方外运和消纳不属于合同专用条款21.2.(32)点中“产生的拆除及垃圾”的内容,土方外运费用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量计价,外运运距双方根据实际距离确定,消纳费依据实际发生计价。

七、关于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套用定额子目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上人屋面采用细石混凝土建筑找坡1%,计算平均厚度超过60mm,发承包双方对于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如何套用定额子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 (第3期)》(粤标定函〔2020〕227号)中“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子目,平均厚度≤60mm按找平层子目执行,平均厚度>60mm按混凝土垫层子目执行”的规定,按混凝土垫层子目执行。承包人认为,屋面找平层不应参照基础垫层,应按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执行。

我站认为,根据来函资料,本工程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应按粤标定函〔2020〕227号的规定,平均厚度≤60mm按找平层子目执行,平均厚度>60mm按混凝土垫层子目执行。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3月31日

|
|
|
|
行业动态
|
|
会员中心
|
服务指南
|
教育培训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14楼1405  1406室     电话:020-83193925  投诉电话:020-83199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