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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8、T9栋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22号

粤标定复函〔2025〕22号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8、T9栋工程计价争议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12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由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施工过程中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T8栋宿舍楼招标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开列了“为配合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项目,相应的清单计价说明此费用是指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如送检材料样品)、机械及配合费用(提供检测工作条件)及对检测造成的孔洞等由承包人按技术要求采用合格材料修补恢复的费用,该费用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实施过程中由于地下室区域部分强风化岩土层较浅等地质原因,T8栋管桩基础变更为灌注桩基础,导致该部分的第三方专项检测方案发生变化,承包人提出计算增加搭设大承载力检测平台相关工作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就配合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产生计价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约定“为配合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总价包干,不做调整。承包方认为,桩基础变更后,按第三方桩基检测单位的专项方案,搭设检测平台需增加软基换填砖渣、浇筑桩帽、铺设路基板等附属工程,故原合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原包干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搭建检测平台相关工作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我站认为,“为配合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是以原招标条件为基础的价格包干,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配合工作的内容与招投标时发生实质性改变,例如引起承包人配合需要开展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检测频率、工作时长等发生实质性改变的,由此导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受影响一方收集凭据,提交费用调整方案,并经双方确认后予以调整。来函所述变化是否导致“为配合第三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发生实质性变化且引起费用增加,请发承包双方遵循上述原则处理。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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